浅析3D打印机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要性 ------品牌意识建立及商标注册先机

作者:浙江闪铸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自1984年查尔斯·赫尔发明将数字资源打印成三维立体模型的技术至今,3D打印机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第三十个年头。在此期间,在欧美以Stratasys、3Dsystem、Exon、Envision TEC等为首的等3D打印机巨头公司诞生,随着政策的开放国内也涌现出闪铸科技、先临三维、太尔时代等优秀的3D打印机制造企业。随着3D打印的很多核心专利即将过期,例如激光烧结(laser sintering)——可以实现高熔点金属和陶瓷的黏结。这些核心专利过期将会带来市场的爆发,相关设备价格会大幅下降,进入3D打印领域的公司也越来越多。据估计到2016年国内的3D打印市场规模将达到100亿元,甚至超过美国。




相比国外的3D打印机制造商,非常值得引人深思的是许多国内发展中的企业往往花费了相当对的精力在自身产品、技术研发,市场推广也仅是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为第一要务。却忽略了自身品牌、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日益壮大的公司发展中,由此产生的问题逐渐爆发出来。

所谓的知识产权即: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2013年3D打印巨头Stratasys起诉Afinia公司同名的3D打印机产品(由国内3D打印机生产厂商太尔时代生产,在欧美国家贴牌零售)侵权一案在3D打印行业掀起了一场风暴,Stratasys在诉讼状中称Afinia侵犯其在加热平台、技术机、接缝隐藏及填充率和结构方面的四项专利权,虽然这四项所谓的专利技术是一台3D打印机的基础功能。Afinia公司在应对方面也反击了Stratasys在起诉中的牵强附会,目前此案还在胶着状态中。此案的结果,对于多数3D打印机生产制造商都有极大的影响。

2015年5月闪铸科技向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就台湾某科技公司恶意注册「閃鑄FLASHFORGE」一事提起异议。闪铸科技指出,自2012年起闪铸科技在中国大陆已开始陆续注册“FLASHFORGE”,“闪铸”及图形等系列商标,有此系列商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任何其他未经授权的企业、个人注册或使用其商标均属违法。如该台湾科技公司恶意注册之事实一旦成立,将有可能面对刑事责任。

美国是最早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的国家之一。美国独立后即在其《宪法》中明文规定发明人、作者的创作成果应当享有知识产权,并于1790年颁布了《专利法》和《版权法》,时间早于绝大多数其他国家。在美国对外的发展策略中,它攻击的参与和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和调整,并真正意义上地保证了本土具代表性的知识产权物在激烈的全国甚至全球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行文至此,并非一味主张大国的法律优势,而是为了结合具体事实来阐述知识产权在3D打印行业现阶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混沌期对自身品牌保护和商标注册先机的重要性。

美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全球策略有五大特点:1、美国专利制度是条文法与判例法的混合体;2、强调把专利颁给第一个专利发明人;3、强调专利与标准的结合;4、将专利与贸易挂钩;5、采取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其五项策略中,最值得关注的是2、3、4条。


强调把专利颁给第一个专利发明人一条,而并非专利第一位申请人。在上文中列举的闪铸科技与其台湾经销商针对闪铸品牌的恶意注册一案,如在美国法律界定中,完全不会存在争议。闪铸科技为闪铸品牌产品的专利发明人,明确享有对闪铸旗下所有品牌的知识产权,即便台湾某科技公司注册在先,也系属违法。明确的法律体现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体现了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

强调专利与标准的结合,意味着谁掌握了技术标准的制定权,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3D打印机行业虽诞生已经有三十余年,但是在国内尚未有一套明确的行业标准,大至工业设计、打印成型技术,小至产品质量规则等均已实现实际销售购买为原则,这使得3D打印机在客户应用层面存在实用性、使用安全、售后保障等存在极大隐患。一旦有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上再对行业的标准进行规范化,然后再将标准化的路径以知识产权形式进行注册保护,优先形成规范化的研发、生产、售后的行业标准,那该企业一定会对其他落后的竞争对手形成一定的制约,通过适应规范的时间差能够转化为更多的市占率。当然在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化的发展,也是当下3D打印行业急需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强调将专利与贸易挂钩指的是欧美许多国家通过专利形成对于本国贸易的保护及他国商品进入美国市场的增加技术壁垒。甚至有不少企业通过专利的转让获利。引用林肯的一句话:专利制度是“为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诚然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固然对于科学的创新起到了保护性的鼓励作用,但是近年来不乏滥用保护的情况。而面对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的现状,正在起步中或者已经高速发展对的3D打印机生产企业该何去何从?

首先,提升对于自身品牌及产品的自信程度有待提升。国内3D打印生产厂商不胜枚举,但真正有对自己品牌的规划有明确目标的能有几何。有不在少数的3D打印机厂商,还停留在开源技术的依赖模仿和突破研发的发展层面。对于品牌、技术的研发还没有觉得的自信想在行业中力争上游。

第二、品牌自信提升后需要有全局意识。3D打印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全球化的布局策略不能少。而面对已经成型的跨国3D企业例如3Dsystem以自身借助于美国专利策略形成的专利优势对于发展中企业的碾压,国内3D打印企业该提早做好本企业的全球化规划,预先在全球设立发展对接点,并在当地及早进行品牌注册。

第三、对于技术专利的尽早注册及传播。技术就是生产力,在技术研发进入完成阶段尽早的进行专利技术的注册并在行业内进行良性的传播。此举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优势,刺激竞争对手,同时也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

第四、尽早呼吁统一行业标准。3D打印行业在中国的发展,都是各个企业单枪匹马的进行摸索,行业统一的技术标准、生产标准、售后标准的树立需各个立志成为3D打印行业引领者的企业之间的守望相助。行业标准的树立不仅促进中国的3D打印行业更良性发展,提升全行业的在外贸方面的竞争力,最终落实在市场中真正对于用户的使用带来更好的体验也是一大乐事。

总而言之,国内的3D打印企业无论未来之路立足何处,对于在自身品牌及专利技术,都应该作为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加以重视与保护。同时在国家大力发展增财制造产业的春风下,尽早完善3D打印产业体系,为3D打印企业更具有战略意义的发展中提供坚实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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